老人照顧方案推動情形之觀察與省思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研究助理 林慧芬
關鍵字: 老人照顧 居家照顧 安養服務
        日昨,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及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發佈一份「各縣市家庭照顧方案績效」評鑑報告,針對北、高直轄市及二十一縣市政府之家庭照顧方案--「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喘息服務」、「訓練與講習課程」等實施內容評比;觀察地方政府實施績效落差,顯示目前老人照顧政策問題,若干爭議值得有關單位省思。
 
        首先,在老人照顧的供給面上,各縣市間推展家庭照顧服務方案未有一致服務水準及績效的原因,除今年度「家庭照顧津貼」財源,不再由中央補助改由縣市自行編列,形成地方政府實施與否全憑首長好惡外;「居家照顧」工作,為高度勞力密集的服務且需長期持續推動的,現行地方政府實施方式,以結合民間資源(福利團體等)透過契約,或志工愛心服務方式進行,實施良窳因此繫於當地民間資源豐沛與否,有心推動的地方政府,如配合充沛民間社福、宗教團體及志工力量,常較具推展能力。然而,在目前經濟景氣衰退、福利預算緊縮下,相對影響了服務團體生存,形成方案推動的變數及隱憂。
 
        另外,由於我國從民國八十二年底,老人人口所佔之比率已達百分之七的老化水準,老人安養需求面上已是社會政策中無法逃避的重要課題,近十年,雖有八十六年修訂的老人福利法確立了長期照護相關機構及福利服務之法源,及行政院、衛生署分別於八十七年核定的「加強老人安養服務計畫」及「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畫」等實施方案,在近十年的努力下,使得各項預算經費及機構式服務設施有所增加,但面對行政體系的分歧、缺乏居家支持服務策略、人力發展不足及缺乏完整財務支持機制等缺失,距離政府力倡「在地老化」-建構完善的社區照顧、家庭照顧目標仍有相當距離。目前所進行的長期照護先導計畫,雖企圖經由三年期程實驗方案,作為未來實施之評估參據,但台灣老化的速度不等人、老人安養的需求未減緩,老人安養及照護方式何去何從,仍待於政府於供給及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最後,如同其他社會福利議題一樣,老人安養及與照護方式,亦需建立在「社會共識」的基礎上,但從民國八十九年內政部統計處針對六十五歲以上老人進行之生活狀況調查發現,回答不需要的福利措施上,除就業輔導居首位(百分之八十一)外,其次即為居家服務(百方之七十二);而需求最高項目,除醫療保健居首為(百方之七十二),其次則為經濟補助佔百方之七十一,同時,超過七成的老人在福利措施的需求上,對於社區照顧實施方式--如老人公寓、日間托老及居家服務等服務一無所悉或拒絕回答。由上述數據顯示,由老人意願及選擇認知上「社會共識」基礎似乎仍相當當薄弱與不足。但是,由社會變遷的趨勢上,隨人口老化情形、家庭結構的轉型及女性勞動參與率的增加,多元的我國老人安養及照護方式推展卻又勢在必行。
 
        因此,我國老人照顧政策上,不管是提供津貼或居家照顧服務,均應確立中央目標與地方政府的能力,掌握資源配置及實施績效。避免中央政府「上有政策」,而無心實施、財政困窘或缺乏民間資源的地方政府-卻「下有對策」的困境中。此外,以前瞻性的視野,審慎思考家庭、社區及政府之間照顧責任與能力歸屬的根本問題,方能建構符合台灣社會本土化需求的老人照顧制度。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本文刊登於90.06.16 中央日報中央公論)

原文: 老人照顧方案推動情形之觀察與省思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網址: http://www.npf.org.tw/post/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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