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外籍看護之照顧品質控管檢討
摘要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09 年底的統計資料顯示,國內外籍勞工總
數為351,000 人,其中主要職業為「看護工」者占49%(173,000 人),
較去年增加4.1%,且持續增加中。
據台北醫院看護行動協會研究發現, 外籍監護工在專業程度
上,近五成未受過專業訓練。其中研究也顯示,56%的外籍看護沒有
相關經驗,47%未受訓練就來台,投入吃重的看護工作。
本文從外籍看護認知技巧調查、看護指導工具、國家政策等面向
來分析,將問題歸納為以下幾點:(一)語言溝通隔閡;(二)護理師缺乏
指導外籍看護之認知;(三)對外籍看護技能評值工具不足完善;(四)醫療
體系缺乏外籍看護照顧技能指導之工具標準;(五)缺乏完整指導外籍看護
之輔助工具。
針對提出的解決方法,本文參考2008 年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提升外
籍看護品質之專案,解決的方法:(一)制定外籍看護照顧技能指導之工作
標準;(二)增訂外籍看護技能評值表並設立評核機制;(三)提供合宜且一
致性的外語指導資料;(四)安排在職教育,宣導護理師正確照顧指導之觀
念。
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提升外勞照顧技能品質之專案,經過5 個月改善
措施之執行,結果顯示:外籍看護照顧技能正確率從原本的74.9%提升至
94.0%,有明顯的改善效果,希望藉與本文此提出參考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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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現今從農村社會轉型為工商社會的台灣,在家庭結構上的轉變,也由
傳統的三代同堂逐漸轉為核心家庭,在家庭人口的組成上比以往減少許
多。家庭中對於老年成員的照顧能力也相對減弱。而當今醫療科技的進步,
長期照護雖然延長了老年人口的壽命,但我認為,這也增加了照顧家庭的
負擔延長,現今又面臨現今少子化、高齡化的社會趨勢,當今家庭在照顧
經濟上和主要照顧者本身都面臨很大的壓力。
有長期照護需求之家庭,在聘請選擇本國看護或是外籍看護上,往往
因為經濟因素的考量而選擇外籍看護,聘請外籍看護成為主要照顧者於台
灣日漸盛行的趨勢已成事實。
但基於許多因素,外籍看護在照顧品質上的保證不能和本國看護相
比,文化與語言上溝通的隔閡更是一大障礙。而我國又並無完整的相關法
規制定來對來台的外籍看護之品質篩選,對於台灣工作的外籍看護又缺乏
在職訓練指導,所以這方面的議題往往是容易被忽視的區塊,使得被照顧
者的健康成為一大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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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況分析
一、外籍看護執行照護認知技巧調查:
根據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於2008 年5 至7 月,由居家護理師家訪有外
籍看護之個案進行「胃管、尿管及皮膚照顧認知問卷」之調查,(專家審閱
之效度CVI 值達.89,並完成外語翻譯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如下表:
認知項目 胃管 尿管 皮膚照顧
三項平均

正確率 72.9% 80.8% 65.8% 73.2%
技巧項目 胃管 尿管 皮膚照顧
三項平均

正確率 72.8% 83.2% 73,7% 76.6%
綜合認知與
技巧項目,平
均正確率為
74.9%
二、政策方面:
(一)醫院單位並無明確規定,固定對外籍看護照顧品質進行評值。
醫院有規定護理師每2 個月要進行居家訪視評值,但在「家屬照顧技
能評值表」中,並未詳細訂出(胃管、尿管、皮膚照顧時)應評值內容,而
當個案更換新外傭時,單位工作手冊或常規並無規定護理師應重新評值。
三、指導工具:
(一)外籍看護手冊的正確提供率低
當個案主要照顧者為外籍看護時,並未規定需要提供外文指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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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勞工局於2007 編列了「外籍看護手冊」(目前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有
提供電子書下載),但仍有47.5%的外籍看護未獲得任何外語指導資料。且
目前僅開放雇主索取,護理師無法大量取得。
四、人員面:
(一)語言的隔閡造成護理師指導上的障礙
護理人員受到語言隔閡限制,指導過程中無法與外籍看護順利溝通,
易有資訊理解錯誤指導不完全的情形。
(二)外籍看護缺乏足夠的護理專業訓練經驗
外籍看護中有72.5%者未有照顧經驗,教育程度介於國高中者占
92.5%,未曾接受護理師指導者占65.0%。雖然照顧個案前皆曾接受職前訓
練,但多以假人操作練習,與實際照顧狀況差異大,無法符合臨床個案照
顧之需求。
三、檢討問題
在臺工作之外籍看護照護品質無法提升之原因,經現況分析後,問題可歸
納成以下五點:
(一)語言溝通隔閡。
由於語言能力之限制,護理師無法以外籍看護之母語進行照顧指導,
多以中文搭配肢體語言方式溝通,且因語言溝通障礙需花費許多時間指
導,但不知外籍看護是否已經完全瞭解指導內容,易有資訊理解錯誤及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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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不完整之情形。
(二)護理師缺乏指導外籍看護之認知。
經問卷調查現況有65.0%之外籍看護反應未曾接受護理師之照顧指
導。經與護理師訪談得知,其於進行照顧技巧指導時有50.0%的護理師認為
外籍看護已接受職前訓練,而未予以指導,有13.0%認為外籍看護已有照顧
經驗,不會再仔細指導,顯示護理師對提供外籍看護技能指導之認知不足,
而未確實執行外籍看護之照顧技巧指導。
(三)對外籍看護技能評值工具不足完善。
猶其當個案更換新外籍看護時,醫院單位的工作手冊或常規並無規定
護理師應重新評值。而醫院有規定護理師每2 個月要進行居家訪視評值,
但在「家屬照顧技能評值表」中,並未詳細訂出(胃管、尿管、皮膚照顧時)
應評值內容。
而若當外籍看護的照顧技巧及認知不足,容易使慢性病引起許多併發
症,常見為壓瘡、泌尿道感染及肺炎,若合併留置胃管或尿管者,其死亡
率比一般個案更高出4 倍,顯見外籍看護照顧技能對慢性病患之重要性,
若評值不當,而未能予以指導修正改善,問題後果將會嚴重。
(四)醫療體系缺乏外籍看護照顧技能指導之工具標準。
除了基於文化語言上的溝通差異是一項重要導至因素外,而外籍看護
本身又未被重視納入醫療體系內的正式一員,其工作內容性質雖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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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卻不比本籍看護來的被重視,而法規上也並沒有明確訂定指導外籍看護
的指導準則,使得護理師大都依照本身的意識來進行指導,難免會有個別
落差效果不一的情況產生。
雖然醫院內的看護中心和外勞仲介業者,會安排特定時數的訓練課程,
但訓練的課程多為外包處理,其過程的嚴謹性與品質又難以掌握,難保證
課程結訓後,外籍看護的照顧技能與認知是否有明確提升。
(五)缺乏完整指導外籍看護之輔助工具。
居家護理師於新收個案時,規定需提供一本中文版居家照顧手冊,進
行家屬之照顧指導,當個案為外籍看護時,並未規定需提供外文之指導資
料。經問卷調查發現,所有外籍看護皆獲得中文版照顧資料,而獲得外語
照顧指導資料方面,由護理人員提供僅占10.0%、由仲介提供占42.5%、未
獲得任何外語指導資料占47.5%。
檢視仲介所提供之指導資料內容多注重文字翻譯,內容不完整且缺乏
圖片輔助說明,故宣導護理師告知案家可向勞工局索取2007 年編列之「外
籍勞工看護手冊」,但僅開放雇主索取並限每人一本,護理師本身無法大量
取得。但實際查證過去僅有33.0%個案獲得此手冊,進一步詢問護理師原
因,護理師有43.0%自認溝通尚可而未運用、33.0%表示家屬無動機索取、
24.0%表示因仲介已給予相關資訊故不需運用,顯示提供外籍看護指導之輔
助工具不適當且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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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決方案
根據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護理師何宜蓁、徐菊容護理師及院內8 位護理師
針對現況所提出的解決方法有四如下:
(一)制定外籍看護照顧技能指導之工作標準。
明訂當醫院收案個案之主要照顧者為外籍看護或個案更換新外籍看護
時,護理師需以「外籍看護照顧技能平值表」進行對外籍看護照顧技能之
評核,並以一對一的指導方式及運用雙語化之照顧指導手冊輔助指導,降
低語言溝通障礙,並制定醫院內「居家外籍看護照顧技能指導之護理常規」
為照顧指導之工作標準。
(二)增訂外籍看護技能評值表並設立評核機制。
依據文獻設計增訂「外籍看護技能評值表」並設立評核機制,內容明
定胃管、尿管及皮膚照護技能應評值之內容,由護理師家訪時依個案之照
顧需求進行評值,針對執行不正確之項目,由護理師再加強指導,並請外
籍看護確認簽名,於下次訪視時依不正確之項目再重新複評,以期達到執
行正確,確保外籍看護能落實學習正確之照顧技能。
(三)提供合宜且一致性的外語指導資料,並由護理師於居家訪視時提供示
教指導及回覆示教。
依據文獻及參考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與長期照顧各領域專家於2007 年編
列之雙語化「外籍勞工看護手冊」內容,完成醫院內之「外籍看護指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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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印尼文、越南文及英文版本)宣導護理師全面分發給有外籍看護照顧
之個案,並加強內容之指導。
(四)安排在職教育,宣導護理師正確照顧指導之觀念。
參考文獻設計「提升外籍看護照顧技能之相關因素」之在職教育,內容包
括:1、外籍看護文化、教育背景、風俗習慣及語言障礙對照顧品質之影響;
2、提升外籍看護照顧技能之有效指導方法,聘請具相關專業領域講師,於
會議期間與單位護理師進行討論。
(五) 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的執行結果參考
根據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護理師何宜蓁、徐菊容同院內社區護理室全
體8 位護理師組成專案小組,針對上述解決辦法執行專案執行,確立執行
時間從2008 年9 月1 至12 月31 日止,對院內前測之40 位外籍看護進行
照顧指導,經過5 個月改善措施之執行,結果顯示:外籍看護照顧技能正
確率提升至94.0%,達專案目標。但經深入分析,照護認知部分項目仍有未
達專案目標之項目,平均正確率為84.5%。
五、結語
既然外籍看護已成趨勢,當然照護的品質必要有所把關,但影響外籍看
護照護品質的問題因素,不全然在於外籍看護本身,在政策、環境上本身
也存在疏忽的漏洞。除了外籍勞工在來臺前,當地勞工訓練中心所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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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前訓練就內容不足;外籍看護來臺工作後,仲介公司或是雇主,也並未
提供外籍看護完整、包含外籍看護母國語言的翻譯照顧資料手冊;我國政
府在護理師居家評估的方面,也並無確立評估外籍看護的法規和評定標
準。種種其他因素,讓外籍看護的照顧品質往往容易被忽略,而未受到正
確的指導。
根據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提升外籍看護照顧品質之專案執行的結果,
資料顯示,受專案指導的外籍看護照顧品質有所明顯的提升,但專案結束
後是否有持續的追蹤評估?對於未達到標準的認知項目是否有後續的改善
指導?這點還無從得知,或許還有進步的空間。
但此專案中所設計的評估機制與標準,以及護理師對於外籍看護指導
的在職教育課程,若能能推廣至全國其他醫院等相關單位提供實務交流,
或是提供政府未來對於相關議題的修法規定依據參考,相信或多或少對社
會大眾都有益處,畢竟,改善的效果最終還是落在接受服務的長者們身上。
六、參考文獻
(一)何宜蓁,徐菊容(2009)。<提升外籍看護工執行居家個案照顧技能正確率之方案
>。長期照護雜誌14(1)2010。
(二)王增勇(2006)。外籍看護工政策省思與芻議。就業安全,5(1),96-102。
(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2008,12 月)。97 年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

 

http://pd.hl.gov.tw/mediafile/448/fdownload/294/447/2010-9-7-10-55-42-447-n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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